食米储备够15天食用


(资料图)

据大公报报导,米是本港市民主要食粮,在《储备商品条例》的附属规例中被定为储备商品,进出口须受许可证管制。

政府自1955年开始实施食米管制方案,确保有稳定的食米供应,并贮存足够的储备存货,以应付紧急或短期供应不足的情况。按政府要求,现时食米储存商须储备足够市民15天的食用量存货。今年4至6月香港的食米储存量共1.07万公吨。数据显示,港人耗米量亦不断减少,人均耗米量由2013年的45公斤跌至2021年的37公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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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M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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